江苏创新网讯 毗邻港口大堤的江苏省盐城金洋水产原种场,因“人为”造成海水肆虐沦为一片汪洋,7000 多平方米厂房、车间及各类生产生活物资被半人深海水浸泡 20 余小时,导致企业财物损失惨重。为此,企业负责人陈立飞向中央巡视组诉求,恳请督查射阳县水利防汛部门承诺不兑现,敷衍搪塞,久拖不决的“不作为”行为。
一、事件经过
江苏省盐城金洋水产原种场成立于 2007 年,位于临海镇双洋渔港双洋闸南东首 100 米,是全国唯一从事海蜇苗种生产的省级水产原种场,从事多种海水苗种生产,占地 350亩,育苗水体 6000 多立方,设施、技术完备,与多家院校科研单位有长期合作。
临海镇隶属盐城市射阳县,东濒黄海,当地渔民依海而生。陈立飞称,企业北边 100 米的双洋渔港港堤是重要防护屏障。从有双洋渔港起至今,一直都有港堤防护海水侵蚀,港堤上也一直有渔民居住至今。企业自创办 30 多年来,虽经多次台风却安然无恙,此次损失绝非 “天灾”,而是 “人祸”。
2012 年,射阳县水利局将港堤西段 72 米租给临海镇居民陈建文 20 年,租金 11 万元,承租人将港堤降近 2 米至地平面以下开发成码头。企业提出质疑遭时任县水利局五岸灌区进排水管理中心主任丁中兵无视。2014 年,丁中兵又将企业对面 92 米港堤租给吕井国开发渔船修造厂,租期 20 年,租金 17 万元,港堤被降近 2 米推平。
2021 年 7 月 27 日,“烟花” 台风影响射阳县,被破坏的防护海堤海拔仅 1.72 米,企业遭海潮入侵。陈立飞当着多位镇领导及工作人员的面致电时任县水利局局长、县防汛办主任苏广军,说明情况并请求修复港堤,苏广军满口答应保证来修,事后却未兑现。此次企业损失约 10多万元,企业为了维护政企关系,而忍气吞声未提出索赔。
2022 年 9 月 15 日,“梅花” 台风影响下,20 分钟内海潮涨至海拔 3.54 米,远超企业场区海拔,导致厂区被淹 1 米深左右,浸泡 20 多小时,各类生产设备、电机、电器、小轿车、运输车、养殖的鱼虾的等直接损失 230 多万(厂房受损不在其内)。
发生险情时,企业负责人多次致电苏广军局长求救。在防汛抗台最关键时期,作为县防汛抗台主要职能部门的水利局和防汛办,接到若干求救电话后,既没有领导到现场指挥,也不派员采取补救措施。
企业只得自救排水,损失扩大。





后陈立飞为 “讨说法” 五次赴京信访均被劝回。2024 年 3 月 9 日,在县信访局、水利局、镇政府和企业参加的“四方”会议上,各方同意由射阳县信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 2022 年 9 月 15 日海潮来源。当时,苏广军站起来拍胸口表态:若认定海潮从北面被挖毁港堤进入,水利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射阳县信访局委托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鉴定。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是县水利局长期业务合作单位。鉴定前,县信访局提出签定三方承诺书,认可结果互相不得反悔。鉴定后的“鉴定报告”或受其影响,存在少数不实表述,但数据基本符合客观实际。陈立飞认为,这是射阳县水利局牵头操作,认为由业务合作单位做鉴定,弄个对水利局有利鉴定结果不成问题。然而,鉴定报告出具后,县水利局又出尔反尔,反悔不兑现先前的承诺。
事后陈立飞又多次向各级政府领导及部门反映均无回应,向省委巡视组反映后,县水利局仅派人敷衍查看。后苏广军要求受灾企业,通过其胞兄苏广友私下协调解决补偿等问题,受灾企业认为公事公办,无法同意“私下相授”。
至今,受灾企业“补偿”问题无人问津,不了了之。但,同为本县黄沙港镇受灾获巨额补偿的情况,与盐城金洋水产原种场“零补偿”却形成明显反差。射阳县水利局如此做法,令人深思。






二、强烈诉求
陈立飞又指出,射阳县水利局因不顾防汛抗台大局,纯粹考虑经济效益,贪图蝇头小利,擅自出租港堤给他人经营,擅自破坏防护堤,导致企业深受2021年7月26日“烟花”台风和2022年9月15日“梅花”台风影响,发生不该发生的灾情。
同时,陈立飞认为,2021年7月26日“烟花”台风出现问题时,苏广军局长承诺修复港堤根本没有去落实,是直接导致2022年受灾的关键所在。2022 年9月15日灾情时,射阳县水利局作为射阳县政府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县水利防汛重要职责,漠视求救,没有派一名工作人员前来现场了解情况,防汛抗台,解决矛盾和问题,其行为更是涉嫌违反国家有关公务人员基本职责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是懈怠失责及渎职的具体体现。
在此,盐城金洋水产原种场强烈呼吁要求射阳县水利局承认检讨工作过失,并针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尽早兑现承诺,对受灾企业进行赔偿或补偿,弥补民营企业由此造成的巨大损失,为企业真正纾困解难。
投诉人:盐城金洋水产原种场
法定代表人:陈立飞
手机号:13016538999
地址:盐城市射阳县临海镇双洋港南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