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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7-06 10:17:01 | 来源:清廉镇江 | 作者:清廉镇江 | 责任编辑:

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镇江高新区蒋乔街道鲇鱼套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心勇侵占集体资产,在拆迁工作中滥用职权、受贿等问题。2016年至2021年,王心勇未经集体研究,私自占用鲇鱼套村产业楼门面房共130平方米,未支付房屋租赁费用。2013年至2014年,王心勇利用参与协助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明知个体工程建筑负责人聂某某所建造的临时施工用房是个人违法建设,仍以村集体资产名义予以拆迁补偿,造成国家财产损失69万余元。在聂某某获得上述补偿款后,收受其贿赂20万元。王心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1月,王心勇被开除党籍。2022年2月,王心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镇江市粮食中转库原党支部副书记、主任张建良在储粮工作中以次充好问题。2021年,中转库为确保当年收购的小麦符合验收标准,违规将2020年收购的3000吨存量小麦搅拌其中,违反了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张建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张建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中转库主任职务。

 

句容市天王镇蔡巷村孙岗和谷城自然村联队会计沈道顺冒领涉农补贴侵占群众利益问题。2010年至2020年9月,沈道顺利用工作便利,冒领村民抛荒土地10.3亩涉农补贴款,共计1.17万元。2021年12月,沈道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还并分发至农户。

 

扬中市油坊镇长旺村原党委委员、会计倪志刚多付村级工程款造成集体经济损失问题。2014年11月至2021年12月,在长旺村小工业园区道路建设等三项村级工程实施过程中,时任长旺村会计倪志刚未按照工程审计定价单,仅根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多付村级工程款47.32万元,造成集体经济损失。2022年5月,倪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付工程款已全额追回。

 

上述4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牢、纪律意识不强,心存侥幸、不知戒惧,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动真碰硬,坚决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聚焦群众所思所盼,主动回应所急所忧,全面排查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担当负责的态度抓好整改纠治,以务实有效的措施破解民生难题,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尺。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站稳人民立场、严明纪律规矩,在服务群众中守住公与私的界限、纪与法的红线,牢记公权姓公、用权为民,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始终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定位,以“小切口”选题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乡村振兴、农村集体“三资”、惠民富民、教育医疗、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对以权谋私、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严惩不贷,严肃查处对基层情况掌握不清不透、对群众诉求冷硬横推、服务保障群众不到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助力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